宜蘭縣政府警察局
:::
系統說明
檢舉進度查詢
隱私權保護
:::
選擇檢舉的數量:
請選擇要檢舉的數量
1
2
3
4
5
檢舉人資料
姓名
聯絡電話
通訊地址
電子信箱
1.本系統將依據您所提供的E-mail寄送確認信及回覆處理結果,請務必詳實填寫。
2.為不影響檢舉人權益,若未收到本局確認回覆信件,請至信箱之垃圾郵件或廣告郵件區查詢並設定收件類型,或以「不同信箱帳號」重寄一次,如有使用疑義請來電洽詢。
身分證字號
居留證號碼
檢舉內容
違規日期/時間
行為終了七日內
違規地點
請選擇鄉鎮
宜蘭縣宜蘭市
宜蘭縣頭城鎮
宜蘭縣礁溪鄉
宜蘭縣壯圍鄉
宜蘭縣員山鄉
宜蘭縣羅東鎮
宜蘭縣三星鄉
宜蘭縣大同鄉
宜蘭縣五結鄉
宜蘭縣冬山鄉
宜蘭縣蘇澳鎮
宜蘭縣南澳鄉
路段
違規車號
-
違規事實
請選擇違規事實
第30條第1項第2款-所載貨物滲滿、飛散、脫落、掉落
第30條第1項第7款-載運人客、貨物不穩妥,行駛時顯有危險。
第30條之1第1項-車輛機件、設備、附著物不穩妥或脫落。
第31條第6項-未戴安全帽
第31條之1第1項-手持行動電話
第42條-不依規定使用燈光(如方向燈)
第43條第1項第1款-危險駕駛(蛇行)
第43條第1項第3款-迫近、驟然變換車道(逼車)
第43條第1項第4款-於車道驟然減速、煞車或暫停
第43條第3項-二車以上競駛競技
第44條第1項第2款-行進未設行車管制號誌之行人穿越道,不減速慢行。
第44條第2項-車輛不停讓行人
第44條第3項-車輛不停讓視覺功能障礙者
第45條第1項第1款-不按遵行之方向行駛
第45條第1項第3款-駛入來車道
第45條第1項第4款-多車道未依規定駕車
第45條第1項第6款-行駛人行道
第45條第1項第10款-起駛前,不讓行進中之車輛、行人優先通行。
第45條第1項第11款-聞消防車、救護車、警備車、工程救險車、毒性化學物質災害事故應變車之警號,在後跟隨急駛,或駛過在救火時放置於路上之消防水帶。
第45條第1項第13款-機車不依規定車道行駛
第45條第1項第16款-占用自行車專用道
第45條第2項-未依規定避讓(警備車、消防車等)
第47條-違規超車
第48條第1項第1款-不注意來、往行人,或轉彎前未減速慢行。
第48條第1項第2款-不依標誌標線號誌轉彎或變換車道
第48條第1項第4款-多車道轉彎未依規定
第48條第1項第5款-設有快慢車道分隔島轉彎未依規定
第48條第1項第7款-直行車占用轉彎專用車道
第49條-違規迴車
第53條-交岔路口闖紅燈
第53條之1-行經大眾捷運系統共用號誌路口闖紅燈
第55條第1項第1款-在人行道及行人穿越道臨時停車
第55條第1項第4款-不依順行方向臨時停車
第56條第1項第1款-在人行道及行人穿越道違規停車
第56條第1項第10款-占用身障停車格
第56條第2項-違規併排停車
第60條第2項第3款-不遵守道路交通標誌、標線、號誌之指示
*檢舉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3條,除應檢附清楚之車輛牌號、顏色外,尚須檢附完整之行車紀錄器原始影像檔,以明確該違規事實構成要件。
補檔註記欄位
檔案上傳
僅支援圖片以及影片檔案,請勿上傳壓縮檔類型。
僅限:(*.mpeg,*.avi, *.mp4,*.jpeg,*.jpg, *.png, *.mov)
四個檔案容量加總上傳的限制大小為:120MB
附件
(單一檔案請勿超過30MB)
(單一檔案請勿超過30MB)
(單一檔案請勿超過30MB)
(單一檔案請勿超過30MB)
檢舉內容2
違規日期/時間2
行為終了七日內
違規地點2
請選擇鄉鎮
宜蘭縣宜蘭市
宜蘭縣頭城鎮
宜蘭縣礁溪鄉
宜蘭縣壯圍鄉
宜蘭縣員山鄉
宜蘭縣羅東鎮
宜蘭縣三星鄉
宜蘭縣大同鄉
宜蘭縣五結鄉
宜蘭縣冬山鄉
宜蘭縣蘇澳鎮
宜蘭縣南澳鄉
路段
違規車號2
-
違規事實2
請選擇違規事實2
第30條第1項第2款-所載貨物滲滿、飛散、脫落、掉落
第30條第1項第7款-載運人客、貨物不穩妥,行駛時顯有危險。
第30條之1第1項-車輛機件、設備、附著物不穩妥或脫落。
第31條第6項-未戴安全帽
第31條之1第1項-手持行動電話
第42條-不依規定使用燈光(如方向燈)
第43條第1項第1款-危險駕駛(蛇行)
第43條第1項第3款-迫近、驟然變換車道(逼車)
第43條第1項第4款-於車道驟然減速、煞車或暫停
第43條第3項-二車以上競駛競技
第44條第1項第2款-行進未設行車管制號誌之行人穿越道,不減速慢行。
第44條第2項-車輛不停讓行人
第44條第3項-車輛不停讓視覺功能障礙者
第45條第1項第1款-不按遵行之方向行駛
第45條第1項第3款-駛入來車道
第45條第1項第4款-多車道未依規定駕車
第45條第1項第6款-行駛人行道
第45條第1項第10款-起駛前,不讓行進中之車輛、行人優先通行。
第45條第1項第11款-聞消防車、救護車、警備車、工程救險車、毒性化學物質災害事故應變車之警號,在後跟隨急駛,或駛過在救火時放置於路上之消防水帶。
第45條第1項第13款-機車不依規定車道行駛
第45條第1項第16款-占用自行車專用道
第45條第2項-未依規定避讓(警備車、消防車等)
第47條-違規超車
第48條第1項第1款-不注意來、往行人,或轉彎前未減速慢行。
第48條第1項第2款-不依標誌標線號誌轉彎或變換車道
第48條第1項第4款-多車道轉彎未依規定
第48條第1項第5款-設有快慢車道分隔島轉彎未依規定
第48條第1項第7款-直行車占用轉彎專用車道
第49條-違規迴車
第53條-交岔路口闖紅燈
第53條之1-行經大眾捷運系統共用號誌路口闖紅燈
第55條第1項第1款-在人行道及行人穿越道臨時停車
第55條第1項第4款-不依順行方向臨時停車
第56條第1項第1款-在人行道及行人穿越道違規停車
第56條第1項第10款-占用身障停車格
第56條第2項-違規併排停車
第60條第2項第3款-不遵守道路交通標誌、標線、號誌之指示
*檢舉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3條,除應檢附清楚之車輛牌號、顏色外,尚須檢附完整之行車紀錄器原始影像檔,以明確該違規事實構成要件。
補檔註記欄位2
檔案上傳2
僅支援圖片以及影片檔案,請勿上傳壓縮檔類型。
例如:(*.mpeg,*.avi, *.mp4,*.jpeg,*.jpg, *.png, *.gif, *.mov)
四個檔案容量加總上傳的限制大小為:120MB
附件2
(單一檔案請勿超過30MB)
(單一檔案請勿超過30MB)
(單一檔案請勿超過30MB)
(單一檔案請勿超過30MB)
檢舉內容3
違規日期/時間3
行為終了七日內
違規地點3
請選擇鄉鎮
宜蘭縣宜蘭市
宜蘭縣頭城鎮
宜蘭縣礁溪鄉
宜蘭縣壯圍鄉
宜蘭縣員山鄉
宜蘭縣羅東鎮
宜蘭縣三星鄉
宜蘭縣大同鄉
宜蘭縣五結鄉
宜蘭縣冬山鄉
宜蘭縣蘇澳鎮
宜蘭縣南澳鄉
路段
違規車號3
-
違規事實3
請選擇違規事實3
第30條第1項第2款-所載貨物滲滿、飛散、脫落、掉落
第30條第1項第7款-載運人客、貨物不穩妥,行駛時顯有危險。
第30條之1第1項-車輛機件、設備、附著物不穩妥或脫落。
第31條第6項-未戴安全帽
第31條之1第1項-手持行動電話
第42條-不依規定使用燈光(如方向燈)
第43條第1項第1款-危險駕駛(蛇行)
第43條第1項第3款-迫近、驟然變換車道(逼車)
第43條第1項第4款-於車道驟然減速、煞車或暫停
第43條第3項-二車以上競駛競技
第44條第1項第2款-行進未設行車管制號誌之行人穿越道,不減速慢行。
第44條第2項-車輛不停讓行人
第44條第3項-車輛不停讓視覺功能障礙者
第45條第1項第1款-不按遵行之方向行駛
第45條第1項第3款-駛入來車道
第45條第1項第4款-多車道未依規定駕車
第45條第1項第6款-行駛人行道
第45條第1項第10款-起駛前,不讓行進中之車輛、行人優先通行。
第45條第1項第11款-聞消防車、救護車、警備車、工程救險車、毒性化學物質災害事故應變車之警號,在後跟隨急駛,或駛過在救火時放置於路上之消防水帶。
第45條第1項第13款-機車不依規定車道行駛
第45條第1項第16款-占用自行車專用道
第45條第2項-未依規定避讓(警備車、消防車等)
第47條-違規超車
第48條第1項第1款-不注意來、往行人,或轉彎前未減速慢行。
第48條第1項第2款-不依標誌標線號誌轉彎或變換車道
第48條第1項第4款-多車道轉彎未依規定
第48條第1項第5款-設有快慢車道分隔島轉彎未依規定
第48條第1項第7款-直行車占用轉彎專用車道
第49條-違規迴車
第53條-交岔路口闖紅燈
第53條之1-行經大眾捷運系統共用號誌路口闖紅燈
第55條第1項第1款-在人行道及行人穿越道臨時停車
第55條第1項第4款-不依順行方向臨時停車
第56條第1項第1款-在人行道及行人穿越道違規停車
第56條第1項第10款-占用身障停車格
第56條第2項-違規併排停車
第60條第2項第3款-不遵守道路交通標誌、標線、號誌之指示
*檢舉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3條,除應檢附清楚之車輛牌號、顏色外,尚須檢附完整之行車紀錄器原始影像檔,以明確該違規事實構成要件。
補檔註記欄位3
檔案上傳3
僅支援圖片以及影片檔案,請勿上傳壓縮檔類型。
例如:(*.mpeg,*.avi, *.mp4,*.jpeg,*.jpg, *.png, *.gif, *.mov)
四個檔案容量加總上傳的限制大小為:120MB
附件3
(單一檔案請勿超過30MB)
(單一檔案請勿超過30MB)
(單一檔案請勿超過30MB)
(單一檔案請勿超過30MB)
檢舉內容4
違規日期/時間4
行為終了七日內
違規地點4
請選擇鄉鎮
宜蘭縣宜蘭市
宜蘭縣頭城鎮
宜蘭縣礁溪鄉
宜蘭縣壯圍鄉
宜蘭縣員山鄉
宜蘭縣羅東鎮
宜蘭縣三星鄉
宜蘭縣大同鄉
宜蘭縣五結鄉
宜蘭縣冬山鄉
宜蘭縣蘇澳鎮
宜蘭縣南澳鄉
路段
違規車號4
-
違規事實4
請選擇違規事實4
第30條第1項第2款-所載貨物滲滿、飛散、脫落、掉落
第30條第1項第7款-載運人客、貨物不穩妥,行駛時顯有危險。
第30條之1第1項-車輛機件、設備、附著物不穩妥或脫落。
第31條第6項-未戴安全帽
第31條之1第1項-手持行動電話
第42條-不依規定使用燈光(如方向燈)
第43條第1項第1款-危險駕駛(蛇行)
第43條第1項第3款-迫近、驟然變換車道(逼車)
第43條第1項第4款-於車道驟然減速、煞車或暫停
第43條第3項-二車以上競駛競技
第44條第1項第2款-行進未設行車管制號誌之行人穿越道,不減速慢行。
第44條第2項-車輛不停讓行人
第44條第3項-車輛不停讓視覺功能障礙者
第45條第1項第1款-不按遵行之方向行駛
第45條第1項第3款-駛入來車道
第45條第1項第4款-多車道未依規定駕車
第45條第1項第6款-行駛人行道
第45條第1項第10款-起駛前,不讓行進中之車輛、行人優先通行。
第45條第1項第11款-聞消防車、救護車、警備車、工程救險車、毒性化學物質災害事故應變車之警號,在後跟隨急駛,或駛過在救火時放置於路上之消防水帶。
第45條第1項第13款-機車不依規定車道行駛
第45條第1項第16款-占用自行車專用道
第45條第2項-未依規定避讓(警備車、消防車等)
第47條-違規超車
第48條第1項第1款-不注意來、往行人,或轉彎前未減速慢行。
第48條第1項第2款-不依標誌標線號誌轉彎或變換車道
第48條第1項第4款-多車道轉彎未依規定
第48條第1項第5款-設有快慢車道分隔島轉彎未依規定
第48條第1項第7款-直行車占用轉彎專用車道
第49條-違規迴車
第53條-交岔路口闖紅燈
第53條之1-行經大眾捷運系統共用號誌路口闖紅燈
第55條第1項第1款-在人行道及行人穿越道臨時停車
第55條第1項第4款-不依順行方向臨時停車
第56條第1項第1款-在人行道及行人穿越道違規停車
第56條第1項第10款-占用身障停車格
第56條第2項-違規併排停車
第60條第2項第3款-不遵守道路交通標誌、標線、號誌之指示
*檢舉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3條,除應檢附清楚之車輛牌號、顏色外,尚須檢附完整之行車紀錄器原始影像檔,以明確該違規事實構成要件。
補檔註記欄位4
檔案上傳4
僅支援圖片以及影片檔案,請勿上傳壓縮檔類型。
例如:(*.mpeg,*.avi, *.mp4,*.jpeg,*.jpg, *.png, *.gif, *.mov)
四個檔案容量加總上傳的限制大小為:120MB
附件4
(單一檔案請勿超過30MB)
(單一檔案請勿超過30MB)
(單一檔案請勿超過30MB)
(單一檔案請勿超過30MB)
檢舉內容5
違規日期/時間5
行為終了七日內
違規地點5
請選擇鄉鎮
宜蘭縣宜蘭市
宜蘭縣頭城鎮
宜蘭縣礁溪鄉
宜蘭縣壯圍鄉
宜蘭縣員山鄉
宜蘭縣羅東鎮
宜蘭縣三星鄉
宜蘭縣大同鄉
宜蘭縣五結鄉
宜蘭縣冬山鄉
宜蘭縣蘇澳鎮
宜蘭縣南澳鄉
路段
違規車號5
-
違規事實5
請選擇違規事實5
第30條第1項第2款-所載貨物滲滿、飛散、脫落、掉落
第30條第1項第7款-載運人客、貨物不穩妥,行駛時顯有危險。
第30條之1第1項-車輛機件、設備、附著物不穩妥或脫落。
第31條第6項-未戴安全帽
第31條之1第1項-手持行動電話
第42條-不依規定使用燈光(如方向燈)
第43條第1項第1款-危險駕駛(蛇行)
第43條第1項第3款-迫近、驟然變換車道(逼車)
第43條第1項第4款-於車道驟然減速、煞車或暫停
第43條第3項-二車以上競駛競技
第44條第1項第2款-行進未設行車管制號誌之行人穿越道,不減速慢行。
第44條第2項-車輛不停讓行人
第44條第3項-車輛不停讓視覺功能障礙者
第45條第1項第1款-不按遵行之方向行駛
第45條第1項第3款-駛入來車道
第45條第1項第4款-多車道未依規定駕車
第45條第1項第6款-行駛人行道
第45條第1項第10款-起駛前,不讓行進中之車輛、行人優先通行。
第45條第1項第11款-聞消防車、救護車、警備車、工程救險車、毒性化學物質災害事故應變車之警號,在後跟隨急駛,或駛過在救火時放置於路上之消防水帶。
第45條第1項第13款-機車不依規定車道行駛
第45條第1項第16款-占用自行車專用道
第45條第2項-未依規定避讓(警備車、消防車等)
第47條-違規超車
第48條第1項第1款-不注意來、往行人,或轉彎前未減速慢行。
第48條第1項第2款-不依標誌標線號誌轉彎或變換車道
第48條第1項第4款-多車道轉彎未依規定
第48條第1項第5款-設有快慢車道分隔島轉彎未依規定
第48條第1項第7款-直行車占用轉彎專用車道
第49條-違規迴車
第53條-交岔路口闖紅燈
第53條之1-行經大眾捷運系統共用號誌路口闖紅燈
第55條第1項第1款-在人行道及行人穿越道臨時停車
第55條第1項第4款-不依順行方向臨時停車
第56條第1項第1款-在人行道及行人穿越道違規停車
第56條第1項第10款-占用身障停車格
第56條第2項-違規併排停車
第60條第2項第3款-不遵守道路交通標誌、標線、號誌之指示
*檢舉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3條,除應檢附清楚之車輛牌號、顏色外,尚須檢附完整之行車紀錄器原始影像檔,以明確該違規事實構成要件。
補檔註記欄位5
檔案上傳5
僅支援圖片以及影片檔案,請勿上傳壓縮檔類型。
例如:(*.mpeg,*.avi, *.mp4,*.jpeg,*.jpg, *.png, *.gif, *.mov)
四個檔案容量加總上傳的限制大小為:120MB
附件5
(單一檔案請勿超過30MB)
(單一檔案請勿超過30MB)
(單一檔案請勿超過30MB)
(單一檔案請勿超過30MB)
驗證碼
重新產生
注意事項:
*1.您可以在電腦上開啟記事本編輯內容再複製貼上到內容處,這樣可避免重打的可能喔!
*2.
確認送出後
違規檢舉案件寄出
需確認連結
,確認連結信件寄到檢舉人提供之郵件信箱,
請至郵件信箱讀取確認信,並按下確認連結!
經點選確認連結後,
案件才正式受理
,您所填報的信箱將收到一封
『制式回函』信件
,內有
案件編號及檢舉人姓名
,可透過這兩組資料至網站查詢處理進度及結果。
*3.若上傳檔案較大,可能因網路不穩封包遺失,導致上傳失敗,請稍後再嘗試。
*4.若系統未顯示"
信件未寄出
,請重新填寫檢舉信件!"等相關訊息,表示系統已將信件寄出。
為不影響檢舉人權益,若未收到本局確認回覆信件,請以「不同信箱帳號」重寄一次。
*5.未收到信箱認證信時,
可能為免費信箱(如Yahoo、Google)誤判為垃圾郵件
或在填寫資料時
信箱填錯所致
,請至各免費信箱
(如Yahoo、Google)垃圾郵件查看
,若未收到信件,請重新使用新信箱填報。
*6.由於每天檢舉信件眾多,按下確認送出後,還請檢舉人耐心等候確認信,並每隔幾分鐘
重新整理-信箱網頁(快捷鍵F5)或手機信箱的APP查看。